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依托于山西省地质调查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共同创建。中心面向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国家重大战略,立足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现实需求,以攻克地下水修复领域核心技术与“卡脖子”难题、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发展为目的,深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引领我省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创新的科研支撑机构,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前沿技术的开拓机构,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参谋机构,打造集研发、转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综合性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创新基地。
为规范中心自主课题管理,凝聚内部科研力量,深化核心领域研究,现发布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自主课题申报指南。
一、自主课题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方向一: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监测预警新技术应用,聚焦物探、遥感、测绘及同位素检测等新技术在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中的应用,通过建立三维数据模型、识别污染源动态、刻画污染时空特征,构建“空天地井”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污染调查与预警的精准度和效率,为污染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方向二:地下水污染机制与模型研究,旨在通过调查分析矿区污染成因模式,探究污染组分迁移转化机制,融合多源数据构建水文地质及场地概念模型,研发多场耦合模拟技术与水质演化模型,为深入理解污染过程、实现有效防控提供理论基础。
方向三:地下水污染溯源与生态重构,重点运用水化学同位素、物探与连通实验耦合等技术开展污染溯源,同时针对典型场地研究多种修复技术,构建修复体系并进行生态修复实验,建立防治管理体系,为污染管控与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方法。
方向四:地下水污染修复关键技术应用及工程示范,着力推动原位注入、隔离修复、反应墙等关键技术的实际应用,通过工程示范精确控制修复过程、阻断污染扩散、净化污染地下水,促进修复技术成果转化,实现污染治理落地。
方向五:岩溶矿区地下水硫酸根及重金属离子协同去除理论与技术研究,聚焦岩溶矿区老窑水中硫酸根与铁、锰、铅、铬、镉等重金属离子的赋存特征及协同去除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去除原理、技术路径及适用性评价研究,为地下水污染物协同控制及资源化利用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
方向六: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研究,聚焦岩溶矿区老窑水多污染物(硫酸根、铁、锰、铅、铬、镉等)共存下治理适配性差、材料支撑不足的关键问题,通过开发高选择性修复材料、探索高效治理技术、集成矿区适配的防控修复体系,形成可落地技术方案,为老窑水高效治理提供支撑。
二、资助标准与最低考核指标
资助标准:
为促进创新中心建设目标的实现,深化对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及相关应用领域的研究,研究项目经费全部由创新中心资助。课题将根据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分为“重点课题”和“基础课题”两个类别:
重点课题:
该类别聚焦创新中心的核心研究方向,旨在推动科学突破和技术创新。每个重点课题将获得3-5万元人民币的研究经费支持,申请者可依托创新中心设备及条件,资助期限为2年。
基础课题:
该类别旨在探索新的研究思路或加深对现有研究领域的认识。每个基础课题将获得1-3万元人民币的研究经费支持,与重点课题一致,申请者也可依托创新中心设备及条件开展研究,资助期限为2年。
申请者需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计划,选择对应的课题类别进行申请,并在申请中明确提出预期达成的研究成果,包括预计发表的文章等级、研究的创新点及预期申请的专利等,以确保研究工作目标明确且与创新中心的整体研究方向一致。
最低考核指标
重点课题
SCI论文1篇(要求SCI论文为JCR分区Q2及以上)或EI论文2篇(含中文类EI),或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1项,或创业创新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省级以上标准或指南1项,或省级以上机构技术成果鉴定1项,或省级以上实用技术或示范工程1项,或获得省级首台套1项,或关键技术处理成本较国内外同类技术降低30%以上,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关键技术对主要污染物去除率92%以上,或研制经济技术可行的复合新材料1-2种,体现研究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基础课题
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项,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不少于3项,或市级科技进步奖1项,或市级技术发明奖1项,或创业创新比赛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企业标准或指南1项,或市级以上机构技术成果鉴定1项,或市级以上实用技术或示范工程1项,或关键技术处理成本较省内外同类技术降低20%以上,且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关键技术对主要污染物去除率85%以上,或研制经济技术可行的复合新材料1种,体现研究基础性和前瞻性。
课题管理
申请资格
自主课题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创新中心固定研究人员,或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的职工均可申请,申请人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期内可取得一定进展。
申请人必须是自主课题项目的实际负责人。申请人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2026年自主课题申请指南》开展研究,提交科研成果和自主课题项目结题报告。
三、申请及审核流程
1.申请者根据课题申请指南中的研究方向填写《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自主课题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5份),于2025年11月30日前,寄送至本创新中心指定通讯地址,并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Word和PDF签章版格式)至邮箱(X.Y.Zhou@email.cugb.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和申请书文件名请注明“2026年自主课题申请书+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2.自主课题项目申请书由创新中心组织初审,经创新中心组织专家(主要为学术委员会委员成员)会审后批准执行。
3.课题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根据课题申请书和评审意见,完成课题任务书,启动研究工作。
4.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成果转化,一旦项目申请获批,本创新中心将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正式确立合作关系。
5.评审未通过的课题申请,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结题
1.获得资助后,自主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合作协议的要求,每半年按期递交课题进展报告,进展报告包括科研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经费使用情况与计划。
2.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完成合同指标,在课题研究期限届满前向本创新中心提出结题申请。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创新中心提交下列资料:课题申请书、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创新中心署名要求的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盖章);其他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软件、数据库、成果报道、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等)。
3、对不能按要求结题的自主课题,须在结题前2个月提交延期申请,经创新中心审核同意后,最长可延期6个月结题。
4、对于结题不通过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课题,创新中心将结果报学术委员会会议确认后,终止资助并追回已拨付的经费。
五、成果与署名
项目验收时,发表论文的原件或相关的检索证明应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资料提供。成果在正式发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发表论文须以“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英文为:Shanxi Center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for Mining Ground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Remediation in Karst Area),并标明本自主课题为第一资助基金,标注为“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自主课题项目(项目编号:2026-XX)资助”;英文论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Shanxi Center of Technology Innovation for Mining Ground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Remediation in Karst Area (No.2026-XX)”。
2.专利须以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山西省地质调查院有限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鉴定成果、申报各类奖励、取得专利和经济效益等须及时告知本创新中心,征得创新中心同意后,注明“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并将复制本送交创新中心。
3.项目负责人应于执行期第12个月向本创新中心提交《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自主课题项目中期报告》。项目研究期满,须在2个月内报送《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自主课题项目结题报告》。
4.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不符者结题时不予认定,且一项成果只能用于一个自主课题的验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立红、周星宇
电话:15235169133、15536603755
邮箱:X.Y.Zhou@email.cugb.edu.cn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号,邮编030006
附件一:
| 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自主课题项目申请书.doc(52.50 KB) |
山西省岩溶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创新中心
2025年11月10日